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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9日,“2009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上各位专家做的各类仪器现状与发展的报告赢得了众多与会人员的好评。 军事医学科学院魏开华研究员做的报告题目为“我国质谱产业化猜想”,报告从“质谱仪器研发现状、质谱仪器研发策略启示、质谱仪器市场十个猜想、质谱技术与仪器评测”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质谱产业所面临的问题,为我国的质谱产业化建言谢策。 北京理工大学傅若农教授做了题为“气相色谱进展”的报告,全面阐述了气相色谱的近几年的发展现状,尤其是国外气相色谱近几年的发展状况,从通用的气相色谱、便携式气相色谱一直到芯片上的气相色谱;并向与会者介绍了非常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冯先进研究员重点从仪器的结构、软件功能等方面阐述了关于发射光谱最新技术进展,如固态检测器的应用、水平和垂直双向观测技术、仪器的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近年来都有较大的发展。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的周素红副研究员做了题为“粒度仪技术现状和最新进展”,详细介绍了几种表征粒度的方法、目前的主要技术进展以及粒度仪的相关国际标准。 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张德添教授为与会人员介绍了电镜的最新技术并分析了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并重点介绍了透射电镜在纳米材料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应用。 样品前处理技术近年来越来越重要,大部分仪器在进行测定之前都要进行样品前处理,在分析测试中,样品前处理占大部分时间。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关亚风研究员重点介绍了萃取技术近几年的发展情况以及在环境和食品中分析中的应用。 近年来,仪器技术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类仪器也是五花八门。环境和食品的安全、人类健康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是推动仪器及其相关测试技术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从专家的报告中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具备稳定、实时、在线、准确地获取必要数据的能力是对当前仪器设备提出的新要求。
《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食品安全国际对话”论坛上获悉,一个高于卫生部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在筹备之中,而在此食品安全委员会之下,将设立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三个机构作为技术支撑。此外,为了配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操作性强的有关实施细则也将于6月1日前出台。 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在一场以“食品安全接轨国际标准,全球视野促进产业升级”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国际对话”论坛上,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透露,国家食安委将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包括对卫生部、国家质检局、工商局等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因此该部门的级别将高于部委。罗云波认为,该部门的领导人将由国家领导人担任,而该部门将从国务院层面上对各部委进行协调工作。 据了解,国家食安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将包括: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等。而要完成上述工作,将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据透露,国家食安委旗下将设三大常设机构,包括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它们将对国家食安委提供技术支撑。 罗云波告诉记者,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人员已经初定,委员会人员构成来自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其中并无企业界代表。目前,一些科研机构正在积极推荐能够进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合适人选。“这些人员将承担科研工作,同时,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将参与到事故责任的认定当中”。 据介绍,我国此前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政出多门。工商、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各管一段,而各部门出于对某个环节的监管,出台各自的标准和检测方法,这就出现各标准之间不协调、检测方式不同,进而导致检测结果不一的局面。随着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及国家食安委的设立,“标准多、乱、重叠”等现象将改观,因为以后将由该部门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以及设立国家食安委的动作,他认为这是国家食品监管法制的进步,同时也对国家管理好“食品安全”很有信心。 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主席兼总裁葛诺仁认为,食品安全要从企业和国家监管两方面结合才能有保障,从公司角度来看,应在公司内部创造食品安全的文化和氛围,生产时严格采用食品安全标准,并向所有人灌输食品安全重要性。 据知情人士透露,配合《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具体操作细则,目前正在紧张制定中,而该细则肯定在今年6月1日前出台。
天气转暖,饮料市场开始热起来。由于人们对健康意识、营养观念不断增强,茶饮料、苏打水以及苹果、柠檬等为主要原料的果蔬饮料日益走俏。虽然2009年将是全球金融危机继续蔓延的一年,但由于食品饮料行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强,加之我国市场原材料丰富、市场饱和度小等特点,中国饮料行业受经济危机影响较小,反而呈现出逆势而上的气象,具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饮料工业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不断发展,近些年来饮料工业发展十分迅速。据相关数据显示,在我国,生产果汁厂家大大小小算上约有6000家,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饮料企业有1000多家,拥有职工20万余人,年销售收入600多亿元,年创利税60多亿元。全国饮料总产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1980年年产不足30万吨,1990年猛增到330万吨,到2000年为1490万吨,20年增长50多倍,平均年增长速度为21.8%。进入新世纪的2001年达1670万吨,又比2000年增长11.94%,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是食品工业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随着饮料市场发展,饮料设备的需求也将有了一个好的发展空间。 我国的饮料工业迅速的发展,产量迅猛增长,品种也迅速增多,为了满足中小型企业和大型生产饮料企业,饮料机械厂家针对不同企业,研究适合饮料生产厂家的设备。饮料加工机械分前处理机械、后处理机械、包装机械、装箱码垛机械等,主要有:清洗机械、分级(筛选)机械、粉碎机械、打浆机、榨汁机、分离机械、均质机械、过滤机械、浓缩机械、热交换机械、水处理设备、汽水混合机、提香机、杀菌机械、灌装设备、装箱码垛设备以及冷饮成套设备等。 由于中小型企业,资金不足,企业一般采用“小型饮料生产线”,可有效降低饮料企业的投资成本、促进饮料工业的发展。小型饮料生产线由于价格适中、顺应消费潮流,因此,十分适合中小型饮料企业使用,将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 对于高速度、高产量的大型饮料企业,他们对饮料机械要求比较高。首先,从多功能来讲:同一台设备,可进行茶饮料、咖啡饮料、豆乳饮料和果汁饮料等多种饮料的热灌装;均可进行玻璃瓶与聚酯瓶的灌装。其次,技术含量高、可靠性高:全线的自控水平高和全线效率高。在线检测装置和计量装置配套完备,能自动检测各项参数、计量精确。集机、电、气、光、磁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涌现。最后,速度高、产量高:对于碳酸饮料来说,灌装速度好的灌装机的最高能达到2000灌/分,其灌装机的灌装阀分别达到165头、144头、178头。非碳酸饮料灌装机的灌装阀50-100头,灌装速度最高能达到1500灌/分。因此,饮料机械行业在竞争中谋求发展、壮大,在技术上不断更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意识,将会赢得更多饮料企业的青睐。
在瘦肉精事件余波未了之时,又一种非法添加剂被查出3月29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汇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鲤鱼饲料因含有违禁药物“喹乙醇”,造成当地养殖鲤鱼大量死亡。据称,执法人员抽取了这家企业生产的11个批次的鲤鱼饲料样品检测,结果表明,11个批次均添加了喹乙醇,最高含量达到244ppm;同时,在鲤鱼体内,查出喹乙醇的含量为4.6ppb.目前,执法人员已经查封了该企业,并立案查处。由于喹乙醇有中度至明显的蓄积毒性,对大多数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对人也有潜在的三致性,即致畸形,致突变,致癌。因此喹乙醇在美国和欧盟都被禁止用作饲料添加剂。《中国兽药典》(2005版)也有明确规定,喹乙醇被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喹乙醇在养殖行业会不会又是一个被追查的潜规则呢?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行业内进行了一番了解。促生长添加剂“价廉物美”喹乙醇又称倍育诺、快育灵,属喹噁啉类。它为什么会被添加到饲料中?因为喹乙醇对养殖动物有很明显的促生长作用。有研究报告称,在鲤鱼、罗非鱼、草鱼、斑点叉尾鮰的日粮中添加一定量的喹乙醇,其生长率能提高50%左右,但应控制剂量,否则鱼有中毒危险。在水产动物饲料中添加喹乙醇,主要作用在于提高饲料转化率,然而它蓄积毒性的特点,使其在鱼体内蓄积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对鱼的肝、肾造成很大破坏,鱼在受到刺激时,就容易大量出血而死。因此,喹乙醇中毒的商品鱼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不同程度的死亡。据了解,喹乙醇能危害各个年龄的各种鱼,尤以鲤鱼成鱼发病率、死亡率为高。也有报道称,用含喹乙醇25ppm的饲料喂肉鸡,日增重可提高5%-10%,节约饲料6%左右,肥育期平均缩短3-5天;用25-30ppm浓度的饲粮喂蛋鸡,产蛋率平均提高5%-8.5%,饲料利用率提高2%-8%,四川省饲料公司饲养试验报道,饲料中添加25ppm的喹乙醇,产蛋率提高了15.94%,料蛋比为3.33:1,降低了1.77%;鸭用25ppm的喹乙醇试验也同样取得了增重快(日增重提高6%-13%),饲料报酬高,降低饲养成本(节约饲料6%)的效果。同时,喹乙醇低廉的价格也是吸引饲料企业使用的重要原因。浙江某饲料企业配方师吴经理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喹乙醇是一种“价廉物美”的促生长添加剂,目前价格为40-45元/公斤。由于各种淡水鱼的生长性能不一样,所以喹乙醇在每吨鱼饲料中的添加量介乎于100-150克,其中鲤科鱼类饲料的添加量一般为80ppm,使用后能降低饵料系数0.2.“如果用3300-3500元/吨的鱼料换算,一个养殖周期每斤鱼可节省约0.3元成本。”吴经理同时表示,由于喹乙醇被允许在小猪上使用,且来源广泛,当前在不少兽药店或饲料店还能偶尔见到喹乙醇以预混剂等形式在销售,购买很方便。一度被称为“水产瘦肉精”其实,喹乙醇在养殖业中的使用,农业部在2001年第168号公告中就作了严格规定:只能用于体重低于35千克的猪,添加量为50ppm饲料,禁止用于家禽及水产养殖。但像汇农公司这样,在饲料中添加喹乙醇的现象并非个案。官方数据为,2008年,农业部在全国开展的饲料添加违禁药物专项监测行动中,查出鱼饲料和禽饲料中违规添加喹乙醇达37个批次:上半年检出的18个批次饲料中,有17个批次为鸡鸭饲料,1个批次为池塘养鱼配合饲料;下半年又在1168批次禽饲料和水产饲料中检出喹乙醇19批次,检出率1.63%,高于其它违禁药物检出率,超范围使用喹乙醇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另外,蛋白饲料中的三聚氰胺检出率为1.85%,仔猪饲料和水产饲料中呋喃唑酮检出率为0.24%.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据北京某水产饲料添加剂企业技术经理介绍,添加剂企业往往会应客户即饲料厂家的要求添加喹乙醇。他同时表示,现在比较大型的饲料企业一般不敢添加喹乙醇,但不少小饲料企业使用较多。华东某高校资深专家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说法表示认同。他介绍说,在目前的水产行业,会故意添加喹乙醇的主要是两个群体:一是部分小型饲料企业,如自配料厂等;二是养殖户自己要求在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或在投喂饲料之前将喹乙醇喷涂在饲料表面。他同时介绍,可以通过观察鱼离水后的表现初步判断鱼是否长期食用喹乙醇,“如果鱼离水后容易死亡或出现腹部、鳍基、鳃部出血等现象的,可能性比较大。”记者搜索行业相关论坛,有网友承认自己在饲料中添加喹乙醇:“现在的鱼饲料很难做,养殖户要求饲料系数低还要廉价,为了降低饲料系数,近几年,我们公司在饲料里少量用些喹乙醇……”浙江吴经理说,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成本的上升,部分养殖户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开始自行在饲料中添加喹乙醇。但因为存在拌料不均匀、以及长期使用的情况,而淡水鱼类对喹乙醇的吸收很快,消除却很慢,所以不时出现鱼类“应激性出血、腹水综合症”。不过显著的促生长性能远远超过它的负面效用,因而被部分人追捧,一度称之为“水产瘦肉精”。小鸡料添加是公开秘密?猪饲料中违规使用喹乙醇的现象也有见诸报端,南方农村报曾对猪饲料喹乙醇超标造成仔猪死亡的事件做过报道(南方农村报2007年11月10日,《浓缩料喹乙醇超标兴宁400仔猪死亡》)。当前国内的家禽养殖及饲料企业是否在使用喹乙醇呢?行业中有不同的说法。兽药经销商张瑞富(化名)直言,在小鸡料中添加喹乙醇是行业公开的秘密,饲料企业的添加量为40-50ppm.张表示,喹乙醇能有效控制小鸡肠道下痢是饲料企业使用的最主要原因。大鸡因为对喹乙醇过于敏感及饲料成本问题,饲料企业一般不在大鸡饲料中添加。而农业部2008年的抽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张的说法:被检出含喹乙醇的17个批次鸡鸭饲料中,8个批次饲料为小鸡饲料,约占一半。张还透露,养殖户一般不直接使用喹乙醇,通常使用一些复方药物,但主要成分还是喹乙醇。而饲料行业人士及一些兽药企业人士表示,由于喹乙醇在使用中容易出现中毒现象,当前在家禽行业中已经较少使用。“在禁止使用以前,喹乙醇在家禽上的使用是很广泛的。当时饲料企业一般使用量为25ppm,养殖户自己添加的量往往比饲料企业的添加量高出1-2倍。加上养殖户在使用中搅拌不均匀,容易导致家禽中毒。”广东农之道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欧显华介绍。佛山一饲料配方师章洪勇(化名)表示,他一直都是以原粉的形式从供应商处购买喹乙醇,主要应用在小猪饲料中,对家禽饲料中是否添加并不了解。他认为,从喹乙醇的实际应用效果来看,在前期料中添加的可能性很大。清远金正饲料公司销售经理罗超群表示,据他了解,以前有养殖户在家禽养殖前期使用,但极易中毒,导致幼禽喙部变形,甚至死亡。罗分析,极易中毒的特点,可能是养殖户放弃使用的原因。2002年,南方农村报记者曾在湛江地区亲眼看到养殖户在使用喹乙醇拌料饲喂后中毒的情景,30天龄左右的鸭子,有30%-40%出现了喙扭曲、脚变形等症状,当时兽医诊断为喹乙醇中毒。养殖户表示,购买了一种叫快大灵的添加剂,拌料给鸭子吃,饲养周期能减少3-7天。九州互联公司钟德也认为,由于喹乙醇的中毒量及有效量的差别极小,容易中毒,当前广东家禽业已经极少使用喹乙醇了。当前大多数养殖户使用了“抗敌素杆菌肽锌”两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来代替喹乙醇,其作用也是抗菌促生长。高明谷维饲料公司总经理张青毅透露,当前在猪料上可以用速大肥(维吉尼霉素)、黄霉素等替代。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这些行业内熟视无睹的东西一再令公众不堪其害。南方农村报读者中有大量种养户,经销商、企业人,因此,本报在此发出呼吁:在水产、畜牧业动保饲料生产使用环节,如果你掌握违法添加违禁药物的个案及有关情况,请不要再沉默!沉默是一种罪恶,会令丑陋大行其道。行业潜规则伏击每一个人。如今,我们要唤醒行业人的良知,从内部突破,把那些危害生命的行业秘密一一暴露于阳光底下,让那些伤天害理的行为无处逃遁。
各有关单位: 我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各个科研机构、特大型企业及高等院校进行科学研究及培养高层次人才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从一定意义上反映我国高尖端科技的综合能力。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仪器设备管理体系,充分提高其利用率和完好率并使其信息化,是用方单位目前当务之急。为使研究专家、生产厂家以及用户单位三方能有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拟定于2009年4月17日-25日在西宁市举办“全国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资源共享及应用技术交流研讨会”。届时将邀请科技部、中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专家到会演讲,并与会代表进行互动交流。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研讨涉及内容: 1、我国大型仪器设备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2、国外发达国家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的经验介绍; 3、数据库技术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的有效运用; 4、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协作平台的服务交流; 5、实验室的资源配置、队伍建设、任务完成、运行与管理; 6、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与信息技术应用; 7、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管理流程设计与制度建设; 8、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资源共享与效益评价; 9、实验教学中实验仪器的研制、改造与开发,实验技术研究。
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测试机构的操作行为,提高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对国际间通用测试方法、测试数据和管理体系的互认和应用,根据我部《关于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8〕22号),按照《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HJ/T155-2004),参照国际通行的合格实验室准则(GLP)技术原则,结合我国化学品生态毒理学测试水平和实际情况,我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为新化学物质登记提供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测试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盲样测试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通过检查的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1.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2.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3.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检测实验室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6.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7.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上述测试机构所提供的生态毒理学数据可作为新化学物质登记评估的依据。二、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已列入名单的测试机构,应于每年12月向我部提交年度报告,接受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有因检查。定期检查每三年开展一次。在检查时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从名单中取消;申请列入名单的机构,经我部检查和测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