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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监局分类监管检验检测机构

发布日期:[2016-6-12]   共阅[568]次
 

导读:为提升黑龙江省检验检测服务效能,省质监局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资质认定部门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既往监督管理记录、分类发生变化情况等。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结果以及检验检测专业领域风险程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年度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现场评审表现、其他部门反馈的意见、申投诉调查处理结果、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等,资质认定部门采取年度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投诉调查、能力验证等监管措施,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A、B、C、D四个类别监管。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和管理方式。原则上,对A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信任”,B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鼓励”,C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鞭策”,D类检验检测机构予以“整顿”。
  
  据悉,对被确定为A类的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将其列为下一年度的年度监督检查对象。对A类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3年进行一次;对被确定为B类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年度监督检查中,可根据情况选择性地抽取少数机构进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一般每2年实施一次;对被确定为C类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年度监督检查中原则上尽量抽取进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一般每1年实施一次;对被确定为D类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年度监督检查中列为必须检查对象。对D类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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